发明名称 |
头戴显示设备用镜头及头戴显示设备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头戴显示设备用镜头及头戴显示设备,所述头戴显示设备用镜头,包括并排设置的人眼侧凸透镜和远人眼侧凸透镜;人眼侧凸透镜的一表面为向外凸出的第一非球面,另一表面为向内凹陷的第二非球面;远人眼侧凸透镜的一表面为向外凸出的第三非球面,另一表面为向外凸出的第四非球面;第二非球面与第三非球面相对设置。所述头戴显示设备中显示器发出的光依次经过远人眼侧凸透镜和人眼侧凸透镜进入到人眼中成像,进入到人眼的光线的反向延长线的交点形成人眼看到的影像,有效的提高了防抖性能和视场范围,使得视场角达到90°;同时,由于采用两个非球面的凸透镜组装而成,整体结构简单并且凸透镜的加工难度较小。 |
申请公布号 |
CN203773135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08.13 |
申请号 |
CN201420124118.0 |
申请日期 |
2014.03.19 |
申请人 |
青岛歌尔声学科技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杨春;周宏伟 |
分类号 |
G02B13/18(2006.01)I;G02B13/06(2006.01)I;G02B13/00(2006.01)I;G02B27/01(2006.01)I;G02B27/22(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2B13/18(2006.01)I |
代理机构 |
青岛联智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7101 |
代理人 |
邵新华 |
主权项 |
一种头戴显示设备用镜头,其特征在于,包括并排设置的近人眼侧凸透镜和远人眼侧凸透镜;所述人眼侧凸透镜的一表面为向外凸出的第一非球面,另一表面为向内凹陷的第二非球面;所述远人眼侧凸透镜的一表面为向外凸出的第三非球面,另一表面为向外凸出的第四非球面;所述第二非球面与所述第三非球面相对设置。 |
地址 |
266061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18号国展财富中心3号楼4层401-436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