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气化系统及其方法,以及废物处理系统及其使用方法 | ||
摘要 | 适用于处理含碳废物材料的系统和方法包括气化系统,对所述材料进行预先的干燥处理的干燥器系统,以及适用于再生废热的能量再利用系统,和/或从气化系统/方法中排出的所产生的煤炉气,其在使用干燥系统进行所述材料的预先干燥时使用。能量再利用系统可以包括再循环系统,其适用于对废热进行再利用,和/或热氧化器或者其他的燃烧设备,以便燃烧所产生的煤炉气,这是沿着热转换回路进行的,所述热转换回路适用于将回收的热能传递到干燥器中,从而对所述材料进行预先干燥。 | ||
申请公布号 | CN103988021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08.13 |
申请号 | CN201280060720.6 | 申请日期 | 2012.10.22 |
申请人 | 塞尔马-弗莱特公司 | 发明人 | R·尼克森;M·波特;J·惠特尼 |
分类号 | F23K3/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F23K3/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过晓东 |
主权项 | 一种用于处理含碳材料的系统,该系统包括:干燥器系统,该干燥器系统适用于对材料进行预先干燥,从而输送到气化系统中;气化系统,该气化系统适用于对经过预先干燥的材料进行气化;以及能量再利用系统,该能量再利用系统适用于从气化系统中回收废能,并将被回收的废能传送到干燥器系统中,以便用于对材料进行预先干燥。 | ||
地址 |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