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配饰(14)
摘要 1.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配饰(14)。2.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作为装饰品,用于佩戴。3.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在于本产品的形状。4.指定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立体图。5.本外观设计的其他视图无设计要点,省略其他视图。
申请公布号 CN302908632S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8.13
申请号 CN201430072386.8 申请日期 2014.03.31
申请人 宿州学院 发明人 许仲林;许兴海
分类号 11-01 主分类号 11-01
代理机构 芜湖安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4107 代理人 朱圣荣
主权项
地址 234000 安徽省宿州市宿州学院东区美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