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用于治疗产后恶露不绝的中药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用于治疗产后恶露不绝的中药,所述中药的原料药包括黄芪、党参、枳实、地榆、凌霄花、桃仁、熟地黄、何首乌、益母草、女贞子、升麻、薏苡仁、仙人掌、丁癸草、人参叶、大血藤、刺五加、石斛、黑芝麻。本发明提供的中药在治疗产后恶露不绝方面具有良好的治疗疗效,且不良反应少,无毒副作用,安全有效。 |
申请公布号 |
CN103301350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08.13 |
申请号 |
CN201310281089.9 |
申请日期 |
2013.07.05 |
申请人 |
张召菊 |
发明人 |
张召菊;王芳;陈兆文;李玉森;孙颖;周凡静;焦丹丹 |
分类号 |
A61K36/8994(2006.01)I;A61P15/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A61K36/8994(2006.01)I |
代理机构 |
济南智圆行方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企业) 37231 |
代理人 |
刘尔才 |
主权项 |
一种用于治疗产后恶露不绝的中药,其特征在于:所述中药的原料药仅由黄芪、党参、枳实、地榆、凌霄花、桃仁、熟地黄、何首乌、益母草、女贞子、升麻、薏苡仁、仙人掌、丁癸草、人参叶、大血藤、刺五加、石斛、黑芝麻构成;各原料药的重量份分别为黄芪25重量份~35重量份、党参30重量份~40重量份、枳实25重量份~35重量份、地榆30重量份~40重量份、凌霄花25重量份~35重量份、桃仁45重量份~55重量份、熟地黄30重量份~40重量份、何首乌40重量份~50重量份、益母草30重量份~40重量份、女贞子30重量份~40重量份、升麻15重量份~25重量份、薏苡仁25重量份~35重量份、仙人掌10重量份~20重量份、丁癸草10重量份~20重量份、人参叶20重量份~30重量份、大血藤20重量份~30重量份、刺五加35重量份~45重量份、石斛30重量份~40重量份、黑芝麻20重量份~30重量份。 |
地址 |
273500 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铁西矿建路560号兖矿集团总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