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可控制废气中污染物排放的烟囱
摘要 一种可控制废气中污染物排放的烟囱,涉及废气处理装置,主要包括排烟管,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排烟管竖直向上延伸,排烟管顶端折弯,折弯后的排烟管管口朝下,管口高度低于排烟管折弯处,所述的排烟管管口内壁设有一圈喷水管,喷水管通过设在地上的高压水泵送水。本发明结构简单,设计合理,通过高压水泵将水送至高空的排烟管口,喷水,将污染物融入水中达到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最后把污水处理,循环再利用,节约环保。
申请公布号 CN103953936A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7.30
申请号 CN201410184267.0 申请日期 2014.05.04
申请人 杨志军 发明人 杨志军
分类号 F23J11/02(2006.01)I;F23J15/04(2006.01)I 主分类号 F23J11/02(2006.01)I
代理机构 安徽信拓律师事务所 34117 代理人 鞠翔
主权项 一种可控制废气中污染物排放的烟囱,主要包括排烟管,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排烟管竖直向上延伸,排烟管顶端折弯,折弯后的排烟管管口朝下,管口高度低于排烟管折弯处,所述的排烟管管口内壁设有一圈喷水管,喷水管通过设在地上的高压水泵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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