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可控制废气中污染物排放的烟囱 |
摘要 |
一种可控制废气中污染物排放的烟囱,涉及废气处理装置,主要包括排烟管,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排烟管竖直向上延伸,排烟管顶端折弯,折弯后的排烟管管口朝下,管口高度低于排烟管折弯处,所述的排烟管管口内壁设有一圈喷水管,喷水管通过设在地上的高压水泵送水。本发明结构简单,设计合理,通过高压水泵将水送至高空的排烟管口,喷水,将污染物融入水中达到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最后把污水处理,循环再利用,节约环保。 |
申请公布号 |
CN103953936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07.30 |
申请号 |
CN201410184267.0 |
申请日期 |
2014.05.04 |
申请人 |
杨志军 |
发明人 |
杨志军 |
分类号 |
F23J11/02(2006.01)I;F23J15/04(2006.01)I |
主分类号 |
F23J11/02(2006.01)I |
代理机构 |
安徽信拓律师事务所 34117 |
代理人 |
鞠翔 |
主权项 |
一种可控制废气中污染物排放的烟囱,主要包括排烟管,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排烟管竖直向上延伸,排烟管顶端折弯,折弯后的排烟管管口朝下,管口高度低于排烟管折弯处,所述的排烟管管口内壁设有一圈喷水管,喷水管通过设在地上的高压水泵送水。 |
地址 |
236000 安徽省阜阳市阜王路388号A6栋四单元508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