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燃煤锅炉烟囱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燃煤锅炉烟囱,包括:烟囱本体,其内部形成有烟尘通道,一级燃烧室、二级燃烧室和三级燃烧室的体积逐渐减小,一级燃烧室的横截面积为第一烟道的横截面积的9~10倍;三个点火器,分别设置在一级燃烧器、二级燃烧器和三级燃烧器的内部;风道,其与烟尘通道平行布置,且风道的下端分别与一级燃烧室、二级燃烧室和三级燃烧室连通,风道的上端与外界连通;水通道,其沿着烟尘通道的外壁延伸,围绕烟尘通道至少一周。烟尘依次经过三个燃烧室,并分别在三个燃烧室内燃烧;随着烟尘向上流动,可燃烧的物质逐渐减少,三个燃烧室的体积逐渐减小,则保证二级燃烧室和三级燃烧室内也都具有较好的燃烧状态,从而使尽可能多的回收热量。 |
申请公布号 |
CN203718807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07.16 |
申请号 |
CN201420021474.X |
申请日期 |
2014.01.14 |
申请人 |
李金秀 |
发明人 |
李金秀 |
分类号 |
F23J11/00(2006.01)I;F23G7/06(2006.01)I |
主分类号 |
F23J11/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远大卓悦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69 |
代理人 |
刘冬梅;罗娟 |
主权项 |
一种燃煤锅炉烟囱,其特征在于,包括:烟囱本体,其内部形成有烟尘通道,所述烟尘通道具有由下向上设置的一级燃烧室、二级燃烧室和三级燃烧室,其中,一级燃烧室、二级燃烧室和三级燃烧室的体积逐渐减小,一级燃烧室与二级燃烧室之间通过第一烟道连通,二级燃烧室和三级燃烧室之间通过第二烟道连通,一级燃烧室的横截面积为第一烟道的横截面积的9~10倍,第二烟道的横截面积和第一烟道的横截面积一致;三个点火器,分别设置在一级燃烧器、二级燃烧器和三级燃烧器的内部;风道,其设置在所述烟囱本体的墙体内部,与所述烟尘通道平行布置,且所述风道的下端分别与一级燃烧室、二级燃烧室和三级燃烧室连通,所述风道的上端与外界连通,并在所述风道的上端设置有一将空气引入风道内的抽风机;水通道,其设置在所述烟囱本体的墙体内部,所述水通道的进水口和出水口均设置在所述烟囱本体的上部,所述水通道沿着所述烟尘通道的外壁延伸,围绕所述烟尘通道至少一周,所述水通道内通入冷水。 |
地址 |
530031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凯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