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具有带切口部的外包装件的发烟制品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发烟制品(10)(30)(50),包括气雾剂产生基体(12)(32);与气雾剂产生基体轴向对准的嘴件(14)(34)(54),该嘴件包括一个或多个区段(16)(36、38、40)(56、58、60),至少一个区段包括有颗粒香味素材料;基本上透明的包装件(18)(42)(64),所述基本上透明的包装件沿着嘴件的长度的至少一部分围绕嘴件;和围绕嘴件的接装材料构成的外包装件(20)(44)(66)。外包装件(20)(44)(66)覆盖基本上透明的包装件(18)(42)(64)并且包括至少一个切口部(22)(46)(68、68’),所述至少一个切口部绕着嘴件(14)(34)(54)的少于全部圆周延伸并且使基本上透明的包装件(18)(42)(64)的一个区域暴露,通过其可以看到嘴件的下方部分。 |
申请公布号 |
CN203709248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07.16 |
申请号 |
CN201190000997.0 |
申请日期 |
2011.12.08 |
申请人 |
菲利普莫里斯生产公司 |
发明人 |
A·卡迪里克 |
分类号 |
A24D1/02(2006.01)I;A24D3/04(2006.01)I |
主分类号 |
A24D1/02(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王会卿 |
主权项 |
一种发烟制品,包括: 气雾剂产生基体; 与气雾剂产生基体轴向对准的嘴件,该嘴件包括一个或多个区段,其中至少一个区段为包括有颗粒香味素材料的过滤嘴区段; 基本上透明的包装件,所述基本上透明的包装件沿着嘴件的长度的至少一部分围绕嘴件;和 围绕嘴件的外包装件,其中外包装件覆盖基本上透明的包装件并且包括至少一个切口部,所述至少一个切口部绕着发烟制品的少于全部圆周延伸并且使基本上透明的包装件的一个区域暴露,通过其可以看到嘴件的包括有颗粒香味素材料的过滤嘴区段的下方部分。 |
地址 |
瑞士纳沙泰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