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咪唑烷尾液处理工艺 |
摘要 |
本发明属于化工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生产咪唑烷产生的尾液处理工艺。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采用四效蒸发浓缩技术浓缩咪唑烷洗涤废水,然后降温冷却从浓缩液中提取出咪唑烷;采用四效蒸发的方式继续对提取出咪唑烷后的废水进行浓缩处理,然后将浓缩液再经内循环浓缩,降温冷却提取分离出硫酸盐混合物。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使生产达到了零排放,提高了产量,降低了生产成本,节约了生产用水。 |
申请公布号 |
CN103922532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07.16 |
申请号 |
CN201410176369.8 |
申请日期 |
2014.04.29 |
申请人 |
宁夏东吴农化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吴根龙;陈德元 |
分类号 |
C02F9/10(2006.01)I;C01C1/24(2006.01)I;C01D5/00(2006.01)I;C07D233/52(2006.01)I |
主分类号 |
C02F9/10(2006.01)I |
代理机构 |
银川长征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64102 |
代理人 |
马长增 |
主权项 |
一种咪唑烷尾液处理工艺,其特征在于通过以下工艺步骤: (1)将咪唑烷分离洗涤废水依次通入一效蒸发罐(40‑60℃)、二效蒸发罐(50‑80℃)、四效蒸发罐(80‑95℃)、三效蒸发罐(75‑90℃)真空浓缩,得到咪唑烷浓度为(10‑30)%的浓缩液和蒸馏水; (2)将咪唑烷浓度为(10‑30)%的浓缩液温度冷却到(20‑35)℃结晶,通过离心机分离得到咪唑烷; (3)将分离出咪唑烷后的废液依次通入一效蒸发罐(40‑60℃)、二效蒸发罐(50‑80℃)、四效蒸发罐(80‑95℃)、三效蒸发罐(75‑90℃)再次浓缩,得到硫酸铵和硫酸钠混合物浓度为(20‑30)%的浓缩液和蒸馏水; (4)将硫酸铵和硫酸钠混合物浓度为(20‑30)%的浓缩液通入内循环浓缩锅,浓缩出硫酸铵和硫酸钠混合物浓度为(40‑60)%的浓缩液;<b> </b>(5)将硫酸铵和硫酸钠混合物浓度为(40‑60)%的浓缩液冷却到30℃结晶,经过离心机分离得到硫酸铵和硫酸钠混合物。 |
地址 |
751603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青铜峡市新材料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