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照明器具
摘要 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的照明器具具备:器具主体;第1基板,一侧面上设置有多个发光元件,并与所述器具主体热连接且设置于内部空间;第2基板,设置于所述内部空间,使所述发光元件点亮;支承部,将所述第2基板支承在与所述器具主体分开的位置。
申请公布号 CN203718707U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7.16
申请号 CN201190001132.6 申请日期 2011.09.27
申请人 东芝照明技术株式会社 发明人 古闲隆一;户田雅宏;高桥浩司
分类号 F21V29/00(2006.01)I;F21S8/08(2006.01)I;F21V23/00(2006.01)I;F21Y101/02(2006.01)I;F21Y105/00(2006.01)I 主分类号 F21V29/00(2006.01)I
代理机构 广州三环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代理人 温旭;郝传鑫
主权项 一种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具备: 器具主体; 第1基板,所述第1基板的一侧面上设置有多个发光元件,并与所述器具主体热连接且设置于内部空间; 第2基板,设置于所述内部空间,使所述发光元件点亮; 支承部,将所述第2基板支承在与所述器具主体分开的位置。 
地址 日本神奈川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