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利用黄灯缓行区解决闯黄灯处罚问题的道路交通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是一种利用黄灯缓行区解决闯黄灯处罚问题的道路交通方法,在有红绿灯的路口,由停车线向来车方向设置一定长度的黄灯缓行区,所述黄灯缓行区的长度根据路口宽度和限速具体确定,当黄灯亮时,不仅已经过了停车线的车辆,而且车身的一部分已经在黄灯缓行区的车辆,均可继续前行;但是车身在黄灯缓行区之外的车辆,必须在路口停车线前停车待行。利用黄灯缓行区解决闯黄灯的方法,可以用既简便又低成本的方式,实现交通管理与被管理之间的合理协调,以保证“最严交规”的有效实施。 |
申请公布号 |
CN103911928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07.09 |
申请号 |
CN201310006572.6 |
申请日期 |
2013.01.09 |
申请人 |
陈甦 |
发明人 |
陈甦 |
分类号 |
E01C1/02(2006.01)I;E01F9/08(2006.01)I |
主分类号 |
E01C1/02(2006.01)I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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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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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一种利用黄灯缓行区解决闯黄灯处罚问题的道路交通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有红绿灯的路口,由停车线向来车方向设置一定长度的黄灯缓行区,所述黄灯缓行区的长度根据路口宽度和限速具体确定,当黄灯亮时,不仅已经过了停车线的车辆,而且车身的一部分已经在黄灯缓行区的车辆,均可继续前行;但是车身在黄灯缓行区之外的车辆,必须在路口停车线前停车待行。 |
地址 |
100021 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一区117楼2门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