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动吸尘器
摘要 本发明提供简化结构且防止发光体的光泄漏的电动吸尘器。风路形成体(13)具备:软管体(21),一端侧与电动送风机的吸入侧连通,另一端侧具有具备把持部(41)的手边操作部(27);延长管(22),一端侧与软管体(21)的手边操作部(27)连接。风路形成体(13)在手边操作部(27)具备发光体(49),例如在灰尘量检测单元检测出经过风路(W)的灰尘量为规定量以上等吸尘器的状态时该发光体发光。风路形成体(13)沿着延长管(22)的长度方向具备导光体(57),在延长管(22)的一端侧与手边操作部(27)连接的状态下,该导光体的一端侧与发光体(49)对置,并且将来自发光体(49)的发光向该导光体的另一端侧引导。
申请公布号 CN102232815B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7.09
申请号 CN201110112055.8 申请日期 2011.04.29
申请人 株式会社东芝;东芝家用电器控股株式会社;东芝家用电器株式会社 发明人 鸟泽阳;市野雄之;大下悟
分类号 A47L9/24(2006.01)I 主分类号 A47L9/24(2006.01)I
代理机构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代理人 杨谦;胡建新
主权项 一种电动吸尘器,其特征在于,该电动吸尘器具备:吸尘器主体,收容有电动送风机;风路形成体,在内部形成有与上述电动送风机的吸入侧连通的风路;以及状态检测单元,检测吸尘器的状态;上述风路形成体具有:软管体,一端侧与上述电动送风机的吸入侧连通,另一端侧具有手边操作部;延长管,一端侧与该软管体的上述手边操作部连接;发光体,配置于上述手边操作部,在上述状态检测单元根据基于经过上述风路内的灰尘量的、受光部的受光量检测出上述吸尘器的状态时发光;以及导光体,沿着上述延长管的长度方向配置;在上述延长管的一端侧与上述手边操作部连接的状态下,上述导光体的一端侧与上述发光体对置,并且将来自该发光体的发光向上述导光体的另一端侧引导,在上述延长管的另一端侧进行发光显示,上述手边操作部具备操作部端面部,该操作部端面部构成上述手边操作部与上述延长管连接的连接端,上述延长管具有延长管端面部,该延长管端面部通过与上述手边操作部连接而与上述操作部端面部对置,构成上述延长管与上述手边操作部连接的连接端,上述风路形成体具备:凹部,形成于上述操作部端面部;以及凸部,形成于上述延长管端面部,通过上述手边操作部与上述延长管进行连接而与上述凹部嵌合;上述导光体的一端侧以及上述发光体与上述凹部的端部相比位于内侧。
地址 日本东京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