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利用烟草废弃物制作的类烟丝物及其电加热方法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利用烟草废弃物制作的类烟丝物及其电加热方法,用烟草废弃物制作的类烟丝物包括烟用香精、尼古丁溶液和烟草废弃物烟丝状物,其按照如下重量份数比均匀混合:烟用香精为0.03~0.06,尼古丁溶液为3~8,所述尼古丁溶液为尼古丁水溶液或者尼古丁乙醇溶液,并且其中尼古丁释放量的重量份数为0.4~1.2,烟草废弃物烟丝状物为55~120。本发明利用烟草废弃物、烟用香精、尼古丁溶液制造成类烟丝物,通过电加热该类烟丝物就会产生烟气,让吸烟者抽吸,可降低环境污染,减少传统卷烟燃烧有害物质对人体的危害,充分利用了烟草废弃物的保健、食用、医用效果,相比传统卷烟,其抽吸体验更加舒适。
申请公布号 CN103908010A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7.09
申请号 CN201410149219.8 申请日期 2014.04.14
申请人 川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发明人 黄玉川;戴亚;冯广林;汪长国;陶文生
分类号 A24B15/12(2006.01)I;A24F1/24(2006.01)I 主分类号 A24B15/12(2006.01)I
代理机构 四川省成都市天策商标专利事务所 51213 代理人 刘渝
主权项 一种利用烟草废弃物制作的类烟丝物,其特征在于:用烟草废弃物制作的类烟丝物包括烟用香精、尼古丁溶液和烟草废弃物烟丝状物,其按照如下重量份数比均匀混合:烟用香精为0.03~0.06,尼古丁溶液为3~8,所述尼古丁溶液为尼古丁水溶液或者尼古丁乙醇溶液,并且其中尼古丁释放量的重量份数为0.4~1.2,烟草废弃物烟丝状物为55~120;烟用香精由香兰素或者乙酸苄酯或者茉莉净油或者薄荷脑或者可可酊或者凤梨醛或者大茴香醛或者10%呋喃酮或者咖啡酊或者复盆子酮的一种或两种以上组合。
地址 610000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国家级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区成龙路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