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手电筒(带摄像头)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手电筒(带摄像头)。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主要用于照明、录像、拍照等。3.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整体形状。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立体图。
申请公布号 CN302866817S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7.02
申请号 CN201330654802.0 申请日期 2013.12.30
申请人 邵晨翰 发明人 邵晨翰
分类号 26-02 主分类号 26-02
代理机构 宁波诚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102 代理人 袁忠卫
主权项
地址 315613 浙江省宁海县西店镇邵家矿山路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