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直立钢琴类动作机构 | ||
摘要 | 一种直立钢琴类动作机构,具有摇动件(30)、顶杆(40)、转击器(5)、摆动柄(琴槌柄71)、摆动构件(琴槌70)、制动柄(53)、背挡(60)和制动木(52)。配重(110、120、130或140)附接到任何运动构件,即转击器(5)、摆动柄(琴槌柄71)、摆动构件(琴槌70)、制动木(52)和制动柄(53)。在琴键没有被压下的状态下配重(110、120、130、140)被定位为分别沿与运动构件摆动以进行击打的方向相反的方向施加载荷。 | ||
申请公布号 | CN102201224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07.02 |
申请号 | CN201110073306.6 | 申请日期 | 2011.03.25 |
申请人 | 雅马哈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村松繁;竹山久志 |
分类号 | G10C1/02(2006.01)I | 主分类号 | G10C1/02(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葛青 |
主权项 | 一种直立钢琴类动作机构,包括:响应于琴键的压下和释放而向上和向下运动的摇动件、被摇动件支承以摆动的顶杆、被顶杆抬起以摆动的转击器、从转击器延伸的摆动柄、被摆动柄的边缘支承以根据转击器的摆动执行撞击动作的摆动构件、从转击器延伸的制动柄、和被制动柄的边缘支承的制动木,从而在从撞击中回复时该制动木被背挡接收;该动作机构包括: 附接到运动构件的配重,该运动构件至少是转击器、摆动柄、摆动构件、制动木、制动柄中的任何一个,其中 配重定位为使得,在琴键没有被压下的状态下,配重的载荷沿一方向作用,该方向与配重所附接的所述运动构件进行摆动以进行撞击的方向相反, 所述直立钢琴类动作机构还包括: 摆动促动构件,其联接到转击器或摆动构件,该摆动构件与转击器同步地施加促动力,该促动力沿摆动方向作用以用于撞击。 | ||
地址 | 日本静冈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