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治疗灰指甲的外用中药洗剂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治疗灰指甲的外用中药洗剂,由下列重量份数的中药材制成:酢浆草10~30份、海螵蛸10~30份、沙苑子10~30份、酸枣仁10~30份、芫荽子10~30份、鸡内金10~30份。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疗效好、疗程短、副作用小、使用方便、成本低,本发明是通过长期探索,结合民间经验,研制出从天然中药材组合物中提取的抑菌活性成分,对导致灰指甲的菌类有很好的杀灭作用,使用安全可靠,方便卫生。 |
申请公布号 |
CN103893303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07.02 |
申请号 |
CN201410144758.2 |
申请日期 |
2014.04.12 |
申请人 |
张军 |
发明人 |
张军 |
分类号 |
A61K36/725(2006.01)I;A61P31/10(2006.01)I;A61P17/00(2006.01)I;A61K35/37(2006.01)N;A61K35/56(2006.01)N |
主分类号 |
A61K36/725(2006.01)I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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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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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一种治疗灰指甲的外用中药洗剂,其特征在于由下列重量份的中药材制成:酢浆草10~30份、海螵蛸10~30份、沙苑子10~30份、酸枣仁10~30份、芫荽子10~30份、鸡内金10~30份;制备方法为:称取所述重量份的中药材放入煎药器具内,加入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的洁净水,加水量以超过药面2‑3cm为度;煎煮前浸泡半小时,使其充分湿润,以利药汁充分煎出;用武火煮沸后再改用文火煎煮半小时,除去药渣,取汤剂即成。 |
地址 |
230051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骆岗街道王大郢社居委幸福村11付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