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较低剂量强度咪喹莫特调配物用于制备治疗患有光化性角化病之患者之药物的用途 |
摘要 |
揭示及说明用于局部或经皮输送1-异丁基-1H-咪唑并[4,5-c]-喹啉-4-胺或1-(2-甲基丙基)-1H-咪唑并[4,5-c]-喹啉-4-胺,亦即咪喹莫特之医药调配物及方法,该医药调配物及方法系用于治疗光化性角化病,其与目前被处方且已获得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许可之市售乐得美(Aldara)5%咪喹莫特乳膏剂相较,具有较短的治疗期。更特定而言,揭示及说明较低剂量强度咪喹莫特调配物,其可输送治疗光化性角化病之有效剂量之咪喹莫特,且具有可接受的安全性,而且与目前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所许可之乐得美(Aldara)5%咪喹莫特乳膏剂之给药疗程相较,可提供较短期且便于病人使用之给药疗程。 |
申请公布号 |
TWI442923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07.01 |
申请号 |
TW098143460 |
申请日期 |
2009.12.17 |
申请人 |
麦迪西斯制药公司 美国 |
发明人 |
诺德席克 麦克T;李维 莎朗F;李 詹姆斯H;卡普 詹姆斯H;巴拉吉 库杜姆迪S;梅 蔡张;吴杰森J;巴姆 瓦林S;巴比伦 罗伯特 |
分类号 |
A61K31/437;A61P17/00;C07D471/04 |
主分类号 |
A61K31/437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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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赖安国 台北市信义区东兴路37号9楼;李政宪 新北市板桥区文化路1段285巷2弄52号;王立成 台北市信义区东兴路37号9楼 |
主权项 |
一种咪喹莫特用于制备治疗患有光化性角化病之患者之药物的用途,其系将有效量之咪喹莫特涂敷于治疗区,每日1次共计至多3星期以完成第1周期;停药共计至多3星期,其中未将咪喹莫特涂敷于患者;将有效量之咪喹莫特涂敷于治疗区,每日1次共计至多3星期以完成第2周期,藉此达成AK损伤之至少部分清除,其中该有效量之咪喹莫特系从较低剂量强度咪喹莫特调配物涂敷,其中该较低剂量强度咪喹莫特调配物含有以重量计2.5%或3.75% w/w之量的咪喹莫特。 |
地址 |
美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