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胶凝材料需水量判断方法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胶凝材料需水量判断方法,包括以下步骤:混合固定质量的水泥和标准砂形成对比胶砂,并加水至对比胶砂达到规定流动度;采用掺合材料对水泥进行一定量的替代,混合水泥、掺合材料和标准砂形成实验胶砂,加水至对比胶砂达到规定流动度;比较对比胶砂与实验胶砂的加水量,确定掺合材料的需水量;通过称取等量的水泥与掺合材料,分别加入相同水灰比的水,人工拌合均匀后,比较粘稠度来确定掺合材料相对于水泥的替代量。由于采用了本发明的一种胶凝材料需水量判断方法,实现了一种快速、直观的胶凝材料需水量检测方法,具有实用性强、可比较多种材料同时使用时的适宜掺量、直观快速的优点。
申请公布号 CN102879299B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6.25
申请号 CN201210356104.7 申请日期 2012.09.20
申请人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发明人 王桂玲;王龙志;张海霞;张雪;危鼎;杜栋
分类号 G01N11/00(2006.01)I 主分类号 G01N11/00(2006.01)I
代理机构 上海唯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1229 代理人 曾耀先
主权项 一种胶凝材料需水量判断方法,包括以下步骤:混合固定质量的水泥和标准砂形成对比胶砂,并加水至所述对比胶砂达到一规定流动度;采用掺合材料对水泥进行一定量的替代,混合水泥、掺合材料和标准砂形成实验胶砂,加水至所述实验胶砂达到所述规定流动度;比较对比胶砂与实验胶砂的加水量,确定所述掺合材料的需水量;其特征在于通过以下步骤确定掺合材料相对于水泥的替代量:称取等量的水泥与掺合材料,分别加入相同水灰比的水,人工拌合均匀后,比较粘稠度:若水泥的粘稠度等于掺合材料的粘稠度,则所述替代量选取理论值;若水泥的粘稠度大于掺合材料的粘稠度,则所述替代量在理论值的基础上增加;若水泥的粘稠度小于掺合材料的粘稠度,则所述替代量在理论值的基础上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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