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特别地用于自行车的LED尾灯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包括被布置在外壳(10)中或者形成所述外壳(10)的部分的光导(1)的LED尾灯,所述光导(1)具有带有由光导的内侧面(9)围绕的中心孔(2)的板状形状。一个或若干LED(3)被布置在中心孔(2)中,使得每一个LED(3)的主发射方向朝内侧面(9)对准以将发射光通过内侧面(9)耦合到光导(1)中。所述光导(1)被设计成引导发射光的第一部分(5)以通过光导(1)的至少两个相对外侧面(4)逸出,并且内反射或散射朝两个外侧面(4)行进的发射光的第二部分(6)以通过光导(1)的主表面(7)逸出。利用所提出的LED尾灯,以高效方式实现了良好的后部和旁侧可见性。 |
申请公布号 |
CN103890622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06.25 |
申请号 |
CN201280053652.0 |
申请日期 |
2012.10.25 |
申请人 |
皇家飞利浦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R.雷尔里奇;B.斯平格;A.J.克劳斯 |
分类号 |
G02B6/00(2006.01)I;F21V8/00(2006.01)I;B60Q1/30(2006.01)I;B62J6/04(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2B6/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孙之刚;汪扬 |
主权项 |
一种LED尾灯,包括‑ 被布置在外壳(10)中或者形成所述外壳(10)的部分的光导(1);‑ 所述光导(1)具有带有由光导(1)的内侧面(9)围绕的中心孔(2)的板状形状;以及‑ 一个或若干LED(3),其被布置在所述中心孔(2)中使得每一个LED(3)的主发射方向朝内侧面(9)对准,以便将发射光通过内侧面(9)耦合到光导(1)中;‑ 所述光导(1)被设计成‑‑ 引导发射光的第一部分(5)以通过光导(1)的至少两个相对外侧面(4)逸出,并且‑‑ 内反射或散射朝两个外侧面(4)行进的发射光的第二部分(6)以通过光导(1)的主表面(7)逸出,所述主表面(7)在内侧面(9)和两个外侧面(4)之间延伸;‑ 所述光导(1)被布置在所述外壳(10)中或所述外壳(10)处,以允许光通过光导的所述至少两个相对外侧面(4)和所述主表面(7)逸出到外壳(10)之外的通路。 |
地址 |
荷兰艾恩德霍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