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玻璃篮具
摘要 一种玻璃篮具,包括框架,框架包括位于底部的呈四边形的底架、第一撑杆、第二撑杆、第三撑杆与第四撑杆、四根上围杆,第一撑杆与第二撑杆之间具有至少一根第一支架,第三撑杆与第四撑杆之间至少一根第二支架,第一支架的根数与第二支架的根数相同且长度分别沿着上下方向延伸,第一撑杆与第四撑杆之间设置有至少两根第一搁条,玻璃篮具还包括至少两根第二搁条,第二搁条设置于相应的第一支架与第二支架之间,第一搁条与第二搁条上分别设置有能够夹设玻璃的多个V形槽。第一搁条与第二搁条在上下高度尺寸上可能调整,并且相互之间的距离通过第一支架与第二支架调整,能够存放大小规格较多的玻璃,并且重量较轻。
申请公布号 CN203652356U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6.18
申请号 CN201320875630.4 申请日期 2013.12.30
申请人 安比斯特殊玻璃(苏州)有限公司 发明人 高纯;潘基建;王明爱
分类号 B65D81/05(2006.01)I;B65D85/48(2006.01)I 主分类号 B65D81/05(2006.01)I
代理机构 苏州创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2103 代理人 孙仿卫;陆彩霞
主权项 一种玻璃篮具,包括框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框架包括位于底部的呈四边形的底架11、第一撑杆21、第二撑杆22、第三撑杆23与第四撑杆24,所述的第一撑杆21、所述的第二撑杆22、所述的第三撑杆23与所述的第四撑杆24分别相应地固定连接在所述的底架11的四个角部上,所述的框架还包括分别固定连接在相邻的两个所述的第一撑杆21的上部、所述的第二撑杆22上部、所述的第三撑杆23上部与所述的第四撑杆24的上部之间的四根上围杆31,所述的第一撑杆21与所述的第二撑杆22之间具有能够在两者之间移动的且能够定位的至少一根第一支架41,所述的第三撑杆23与所述的第四撑杆24之间具有能够在两者之间移动的且能够定位的至少一根第二支架42,所述的第一支架41的根数与所述的第二支架42的根数相同且长度分别沿着上下方向延伸,所述的第一撑杆21与所述的第四撑杆24之间设置有能够沿着上下方向位移且能够定位的至少两根第一搁条51,所述的玻璃篮具还包括能够沿着上下方向位移且能够定位的至少两根第二搁条52,所述的第二搁条52设置于相应的第一支架41与所述的第二支架42之间,所述的第一搁条51与所述的第二搁条52上分别设置有能够夹设玻璃的多个V形槽。
地址 215200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开发区山湖西路3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