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移动法庭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法庭,特别是涉及一种移动法庭。包括车身、底盘及动力,在车身内前端横向设有面向车尾的法官席和陪审席,且法官席桌面高于陪审席桌面,在车身内中部两侧纵向设有相对的原告席和被告席,在车身内尾部横向设有面向车头的听众席。本实用新型移动法庭结构简单,布局合理,使得该移动警务室具有正式法庭的威严,又具有法庭的功能,同时又具有可移动的特点,适宜为乡村、社区及偏远地区的百姓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可使百姓有更强的法律意识,懂的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且使用方便,非常适于推广实施。 |
申请公布号 |
CN203651579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06.18 |
申请号 |
CN201320818736.0 |
申请日期 |
2013.12.13 |
申请人 |
河南森源鸿马电动汽车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孔庆珍;马鸿军 |
分类号 |
B60P3/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B60P3/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郑州大通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1111 |
代理人 |
陈大通 |
主权项 |
一种移动法庭,包括车身、底盘及动力,其特征是:在车身内前端横向设有面向车尾的法官席和陪审席,且法官席桌面高于陪审席桌面,在车身内中部两侧纵向设有相对的原告席和被告席,在车身内尾部横向设有面向车头的听众席;所述原告席和被告席前均设有长条桌子,两长条桌子之间设有过道;所述原告席和被告席对称布置在车的中部;所述听众席有两排两列,且两排听众席之间设有过道。 |
地址 |
450016 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大街东、经北六路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