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用于运行机动车的方法和机动车
摘要 本发明的主题涉及一种用于运行机动车(1)的方法,其中,所述机动车(1)包括牵引装置(2),其中,所述牵引装置(2)被设计用于将机动车(1)与至少一个挂车(3)相连。该方法具有以下步骤。测定机动车(1)与至少一个挂车(3)之间是否借助于牵引装置(2)形成连接。此外,借助于机动车(1)的至少一个第一传感器(6)检测至少一个设置在机动车(1)周围(4)区域中的交通标志(5)。如果测定机动车(1)与至少一个挂车(3)之间借助于牵引装置(2)形成连接,根据至少一个第一传感器(6)测得的数据,测定至少一个测得的交通标志(5)是否包含至少一个用于带有至少一个挂车的拖挂车的特定交通法规(7)。如果测得至少一个测得的交通标志(5)包含至少一个用于带有至少一个挂车(3)的拖挂车的特定交通法规(7),则将至少一个测得包含特定交通法规(7)的信息传递到机动车(1)的至少一个接口装置上。
申请公布号 CN103871264A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6.18
申请号 CN201310692484.6 申请日期 2013.12.17
申请人 通用汽车环球科技运作有限责任公司 发明人 S.鲍尔;S.克莱因
分类号 G08G1/0967(2006.01)I;B60W30/00(2006.01)I 主分类号 G08G1/0967(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代理人 侯宇
主权项 一种用于运行机动车(1)的方法,其中,所述机动车(1)具有牵引装置(2),其中,所述牵引装置(2)被设计用于将所述机动车(1)与至少一个挂车(3)相连接,并且其中,该方法具有以下步骤:‑测定在所述机动车(1)与至少一个挂车(3)之间是否借助于所述牵引装置(2)形成连接;‑借助于所述机动车(1)的至少一个第一传感器(6)检测至少一个布置在所述机动车(1)周围(4)区域中的交通标志(5);‑如果测定在所述机动车(1)与至少一个挂车(3)之间借助于所述牵引装置(2)形成连接,则根据至少一个第一传感器(6)测得的数据,测定所述至少一个测得的交通标志(5)是否包含至少一个用于带有至少一个挂车的拖挂车的特定交通法规(7);‑如果测定所述至少一个测得的交通标志(5)包含至少一个用于带有至少一个挂车的拖挂车的特定交通法规(7),则将包含至少一个测得的特定交通法规(7)的信息传递到机动车(1)的至少一个接口装置上。
地址 美国密歇根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