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不含挥发性组分的擦亮产品
摘要 本发明描述了一种擦亮产品,具体涉及糊料形式的鞋或皮革护理产品。所述产品基本不含挥发性组分(有机组分以及水)。所述产品包含20-60%的蜡组分,20-60%的非水性非挥发性液体组分,以及1-40%、优选5-15%的脂肪组分,优选脂肪酸,其中非挥发性组分定义为不属于蒸气压大于1托(0.13千帕)的有机挥发性物质的物质,所有的百分数都是以鞋护理产品的总重量为基准计的重量百分数。
申请公布号 CN101802117B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6.11
申请号 CN200880105061.7 申请日期 2008.07.25
申请人 S.C.约翰逊父子公司 发明人 R·J·海曼;P·霍奇金;A·L·韦尔默朗;金胜余
分类号 C09G1/12(2006.01)I 主分类号 C09G1/12(2006.01)I
代理机构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代理人 朱黎明
主权项 一种擦亮产品,其基本不含挥发性组分,而且所述产品由20‑60%的蜡组分,20‑60%的非水性非挥发性液体组分,以及1‑40重量%的脂肪组分所组成,其中,非挥发性液体组分定义为不属于蒸气压大于0.13千帕的有机挥发性物质,所有的百分数都是以所述擦亮产品的总重量为基准计的重量百分数;以产品总量为基准计,所述组合物的水含量小于0.5重量%。
地址 美国威斯康星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