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头枕支杆以及主动头枕
摘要 具备:一对第一支杆构成部(21),在由座椅靠背(31)支撑的状态下沿着座椅靠背的上下方向延伸,并配置于车宽方向上的不同位置;及第二支杆构成部(22),在车宽方向上对各个第一支杆构成部中沿着座椅靠背的上下方向以直线状延伸的规定部(21a)进行连接。规定部与座椅的就座者的头部相对。第二支杆构成部中的、在车宽方向上位于一个规定部与另一个规定部之间的部分不比规定部靠前,且至少有一部分比规定部靠后。因此,抑制了就座者头部向座椅靠背上下方向的移动受限的情况。
申请公布号 CN102596637B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6.04
申请号 CN200980162165.6 申请日期 2009.10.29
申请人 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 发明人 榎晃一;泽田正英
分类号 B60N2/48(2006.01)I;A47C7/38(2006.01)I 主分类号 B60N2/48(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19 代理人 苏卉;车文
主权项 一种头枕支杆,其特征在于,具有:一对第一支杆构成部,在由设置于车辆上的座椅的座椅靠背支撑的状态下沿着所述座椅靠背的上下方向延伸,并配置于车宽方向上的不同位置;及第二支杆构成部,在车宽方向上对各个所述第一支杆构成部中沿着所述座椅靠背的上下方向以直线状延伸的规定部进行连接;所述规定部与所述座椅的就座者的头部相对,且一个所述规定部与另一个所述规定部在车宽方向上的间隙小于所述就座者的头部在车宽方向上的宽度;所述第二支杆构成部不具有比所述第一支杆构成部中位于最前方的部分靠前的部分;所述第二支杆构成部中的、在车宽方向上位于一个所述规定部与另一个所述规定部之间的部分不比所述规定部靠前,且至少有一部分比所述规定部靠后;不具有在侧视观察时的所述规定部的前端的所述上下方向的延长线上对一个所述规定部与另一个所述规定部在车宽方向上进行连接的部件。
地址 日本爱知县丰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