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带有警示灯信号的路灯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带有警示灯信号的路灯,所述路灯包括灯头、信号控制单元和警示灯,其中灯头在面对道路行车方向的一侧设有至少一个警示灯,警示灯与信号控制单元连接,信号控制单元能够以手动或信号连接方式接收外来讯号后,控制灯头上的警示灯发出警示灯号,路灯的灯杆上可安装监视器,借以辅助监视路况或作为维护治安用途。本实用新型安装简单,使用方便,能够在车辆接近事故或施工现场前发出警示灯信号,提醒该路段的车辆驾驶人前方可能有交通事故,以便于驾驶人避开塞车路段,维持行车顺畅;并可以使白天光线较强时闲置的路灯实现附加使用价值。 |
申请公布号 |
CN203628429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06.04 |
申请号 |
CN201320746998.0 |
申请日期 |
2013.11.22 |
申请人 |
陈家骏 |
发明人 |
陈家骏 |
分类号 |
F21S8/00(2006.01)I;F21V33/00(2006.01)I;F21V23/04(2006.01)I;G08B5/38(2006.01)I;F21W131/103(2006.01)N;F21Y101/02(2006.01)N |
主分类号 |
F21S8/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科龙寰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139 |
代理人 |
孙皓晨 |
主权项 |
一种带有警示灯信号的路灯,其特征在于,包括灯头、警示灯、信号控制单元,所述灯头上在面对道路行车方向的一侧设有至少一个警示灯,所述警示灯与所述信号控制单元连接,所述信号控制单元能够以手动或信号连接方式接收外来信号后,控制灯头上的警示灯发出警示灯号,实时告知行经该路灯的驾驶人前方有事故发生或预备进行道路施工的情况。 |
地址 |
中国台湾新北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