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白色磷光有机发光器件 |
摘要 |
提供了器件。该器件包括阳极、阴极和位于该阳极和该阴极之间的双发光层。该双发光层包括第一有机发光层和第二有机发光层。该第一有机发光层包括第一磷光材料,该第一磷光材料具有在该第一有机发光层中的15-35wt%的浓度,以及在可见光谱中位于400nm至500nm之间的波长的发射峰波长;以及第一主体材料,该第一主体材料具有比该第一磷光材料的三线态能量大至少0.2eV且大不超过1.0eV的三线态能量。该第二有机发光层包括第二磷光材料,该第二磷光材料具有在该第二有机发光层中的15-35wt%的浓度,以及在可见光谱中位于500nm至600nm之间的波长的发射峰波长,以及第三磷光材料,该第三磷光材料具有在该第二有机发光层中的0.1-3wt%的浓度,以及在可见光谱中位于600nm至700nm之间的波长的发射峰波长。第二主体材料具有比该第三磷光发射材料的三线态能量大的三线态能量。该第二有机发光层位于该阳极和该阴极之间,并且与该第一有机发光层相邻。该器件还包括与该第二有机发光层相邻并且位于该第二有机发光层和该阳极之间的阻挡层。该阻挡层具有比该第二主体材料的最低未占分子轨道大至少0.1eV的最低未占分子轨道。该器件还包括位于该阻挡层和该阳极之间的空穴传输层。该阳极和该阴极的至少之一是透射的。 |
申请公布号 |
CN102203977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06.04 |
申请号 |
CN200980141937.8 |
申请日期 |
2009.09.04 |
申请人 |
通用显示公司 |
发明人 |
B·丹德拉德;J·埃斯勒;V·阿达莫维奇 |
分类号 |
H01L51/52(2006.01)I;H01L51/54(2006.01)I |
主分类号 |
H01L51/52(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杨勇 |
主权项 |
器件,其包含阳极;阴极;第一有机发光层,该第一有机发光层进一步包含:第一磷光材料,该第一磷光材料具有在该第一有机发光层中的15‑35wt%的浓度,其中该第一磷光材料具有在可见光谱中位于400nm至500nm之间的波长的发射峰波长;以及第一主体材料,该第一主体材料具有比该第一磷光材料的三线态能量大至少0.2eV且大不超过1.0eV的三线态能量;其中该第一有机发光层位于该阳极和该阴极之间;第二有机发光层,该第二有机发光层进一步包含:第二磷光材料,该第二磷光材料具有在该第二有机发光层中的15‑35wt%的浓度,其中该第二磷光材料具有在可见光谱中位于500nm至600nm之间的波长的发射峰波长;第三磷光材料,该第三磷光材料具有在该第二有机发光层中的0.1‑3wt%的浓度,其中该第三磷光材料具有在可见光谱中位于600nm至700nm之间的波长的发射峰波长;第二主体材料,该第二主体材料具有比该第三磷光发射材料的三线态能量大的三线态能量;其中该第二有机发光层位于该阳极和该阴极之间,并且与该第一有机发光层相邻;与该第二有机发光层相邻并且位于该第二有机发光层和该阳极之间的阻挡层,该阻挡层具有比该第二主体材料的最低未占分子轨道大至少0.1eV的最低未占分子轨道;位于该阻挡层和该阳极之间的空穴传输层;其中该阳极和该阴极的至少之一是透射的。 |
地址 |
美国新泽西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