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动吸尘器
摘要 提供一种电动吸尘器,提高集尘罩向吸尘器主体的装卸的操作性,并且不会通过罩把持部错误地将吸尘器主体拿起。具有收容电动送风机的吸尘器主体。具备在收纳状态和把持状态之间可动的罩把持部(123),具有相对于吸尘器主体可装卸的集尘罩(26)。具有装卸机构(77),该装卸机构(77)通过使罩把持部(123)为收纳状态,将集尘罩(26)相对于吸尘器主体固定,通过使罩把持部(123)为把持状态,解除集尘罩相对于吸尘器主体的固定。
申请公布号 CN102342795B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5.28
申请号 CN201110214373.5 申请日期 2011.07.28
申请人 株式会社东芝;东芝家用电器控股株式会社;东芝家用电器株式会社 发明人 江部清;川村直子;高井保志;田中正俊;及川真爱
分类号 A47L9/00(2006.01)I 主分类号 A47L9/00(2006.01)I
代理机构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代理人 徐冰冰;黄剑锋
主权项 一种电动吸尘器,具备:吸尘器主体,收容有电动送风机;集尘装置,相对于上述吸尘器主体可装卸地安装;集尘装置用把持部,在被收纳的收纳状态和从该收纳状态突出的把持状态之间可动;以及装卸机构,通过使上述集尘装置用把持部为收纳状态,将上述集尘装置相对于上述吸尘器主体固定,通过使上述集尘装置用把持部为把持状态,解除上述集尘装置相对于上述吸尘器主体的固定,该电动吸尘器的特征在于,上述集尘装置用把持部具有:轴支部,分别可转动地轴支承于上述集尘装置的上盖部的两侧;把持用的被把持部,将这些轴支部之间进行连结;以及突出部,位于各个上述轴支部附近,向成为收纳状态时的上述集尘装置侧、即下侧突出,上述装卸机构具有:抵接部,设置于上述吸尘器主体,在上述集尘装置用把持部处于收纳状态、且上述集尘装置被安装于上述吸尘器主体的状态下,与上述突出部抵接;以及卡止部,设置于上述吸尘器主体,与上述抵接部和上述突出部的抵接相联动而突出,从而与上述集尘装置侧卡合,由此将上述集尘装置固定于上述吸尘器主体。
地址 日本东京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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