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可携式充电器
摘要 本实用新型有关于一种可携式充电器,包括一壳体、一电池连接线及一供电连接线,电池连接线及供电连接线固定在壳体上,壳体外部设有一第一容置区及一第二容置区,电池连接线具有一突出于壳体外部的电池端,供电连接线具有一突出于壳体外部的供电端,当充电器欲对于一电子装置充电时,电池端外接一方型电池,供电端外接电子装置,充电器通过方型电池所提供的电力以对于电子装置充电,当充电器对于电子装置充电完毕时,电池连接线的电池端及供电连接线的供电端可以分别摆放至第一容置区及第二容置区中,以便利于充电器的连接线路的收纳。本实用新型可通过更换电力充足的电池为电子装置充电,且携带方便。
申请公布号 CN203617730U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5.28
申请号 CN201320642067.6 申请日期 2013.10.17
申请人 狐眼有限公司 发明人 秦竹雄;林旭仁;黄峙豪
分类号 H02J7/00(2006.01)I 主分类号 H02J7/0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北新智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00 代理人 赵郁军
主权项 可携式充电器,其特征在于,包括:一壳体;一电池连接线,固定在壳体之上,其一端为一具有正极及负极的电池端并突出于壳体外部,电池端选择外接一具有正极及负极的方型电池;一供电连接线,固定在壳体之上,其一端为一供电端并突出于壳体外部,供电端选择外接一电子装置,供电连接线的另一端延伸穿设至壳体内部而与电池连接线的另一端进行电性连接,其中充电器利用方型电池所提供的电力以对于电子装置充电。
地址 文莱斯里巴克湾市BS8811擦特路毕谭念屋22,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