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致动器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致动器,其确保通用性而不会导致制造成本的上涨。该致动器设有盒体(24),其可以搭载通过使灯具单元(10)向上下方向倾斜移动而仅可以向上下方向调整光的照射方向的单方向调整单元、或通过使灯具单元向上下方向倾斜移动或者向水平方向转动而可以向上下方向以及左右方向这两个方向调整光的照射方向的双方向调整单元,并且设有安装用支撑轴(30),在单方向调整单元上设有输出用连结体(36),其与灯具单元连结,可以安装在盒体的安装用支撑轴上,输出用连结体设有限制部(42),其限制输出用连结体相对于灯具壳体向水平方向的转动。 |
申请公布号 |
CN102139659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05.28 |
申请号 |
CN201110035848.4 |
申请日期 |
2011.02.01 |
申请人 |
株式会社小糸制作所 |
发明人 |
田岛计一 |
分类号 |
B60Q1/076(2006.01)I;F21V14/02(2006.01)I;F21W101/10(2006.01)N |
主分类号 |
B60Q1/076(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天昊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12 |
代理人 |
何立波;张天舒 |
主权项 |
一种致动器,其对从配置在灯具外框内部的灯具单元的光源射出的光的照射方向进行调整,该灯具外框由向一侧开口的灯具壳体和将该灯具壳体的所述开口闭塞的灯罩构成,该致动器的特征在于,具有盒体,该盒体可以搭载单方向调整单元或双方向调整单元,并且设置有安装用支撑轴,该单方向调整单元通过使所述灯具单元向上下方向倾斜移动,而仅可以向上下方向调整光的照射方向,该双方向调整单元通过使所述灯具单元向上下方向倾斜移动或者向水平方向转动,而可以向上下方向以及左右方向这两个方向调整光的照射方向,所述单方向调整单元具有输出用连结体,其与所述灯具单元连结,可以安装在所述盒体的安装用支撑轴上,设有限制部,其限制所述输出用连结体相对于所述灯具壳体向水平方向的转动,在所述盒体中设有齿轮支撑轴,在所述双方向调整单元中设有:结合用连结体,其形成为可以安装在所述安装用支撑轴上,具有齿轮部;以及传动齿轮,其形成为可以安装在所述齿轮支撑轴上,与所述结合用连结体的齿轮部啮合,在所述安装用支撑轴上可以选择性地安装所述输出用连结体和所述结合用连结体,在所述安装用支撑轴上安装所述输出用连结体时,在所述齿轮支撑轴上不安装所述传动齿轮,在所述安装用支撑轴上安装所述输出用连结体时,所述限制部与所述齿轮支撑轴卡合,限制所述输出用连结体相对于所述灯具壳体向水平方向的转动。 |
地址 |
日本东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