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取证系统、取证方法及取证程序
摘要 本发明在提出与翻译相关的数字文档信息时,能够减轻制作诉讼证据材料所需的工作负担。接受在数字文档信息中所包括的至少一个以上文档文件的指定,并且接受将已被指定的文档文件用何种语言进行翻译的指定,将接受过指定的文档文件,翻译成接受过指定的语言,从记录于记录部的数字文档信息中,提取与已被指定的文档文件表示同一内容的共同文档文件,并生成翻译相关信息,所述翻译相关信息表示:通过引用已被翻译的文档文件的翻译内容,翻译了已被提取的共同文档文件,并根据翻译相关信息,输出与诉讼相关的文档文件。
申请公布号 CN102959578B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5.28
申请号 CN201180005035.9 申请日期 2011.07.27
申请人 UBIC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守本正宏;白井喜胜;武田秀树;大野真利
分类号 G06F17/30(2006.01)I;G06F21/10(2013.01)I 主分类号 G06F17/3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同达信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91 代理人 黄志华
主权项 一种取证系统,其获取记录于多个计算机或服务器中的数字信息,并分析所述被获取的数字信息,其特征在于,包括:数字信息获取部,其获取数字信息,所述数字信息包括:由多个文档文件构成的数字文档信息、以及与使用所述多个计算机或服务器的使用者相关的使用者信息;记录部,其记录由所述数字信息获取部所获取的数字信息;显示部,其显示所述被记录的数字信息和所述使用者信息;语言判断部,其从所述被记录的数字文档信息中,判断所述多个文档文件分别用何种语言进行记载;指定接受部,其接受在所述数字文档信息中所包括的至少一个以上文档文件的指定,并且接受将所述接受过指定的文档文件用何种语言进行翻译的指定;翻译处理部,其将所述接受过指定的文档文件,翻译成所述接受过指定的语言;共同文档文件提取部,其从记录于所述记录部的数字文档信息中,提取与所述被指定的文档文件表示同一内容的共同文档文件;翻译相关信息生成部,其生成翻译相关信息,所述翻译相关信息表示通过引用所述被翻译的文档文件的翻译内容,翻译了所述被提取的共同文档文件,所述翻译相关信息还表示用何种语言翻译过哪个文档文件;输出部,其根据所述翻译相关信息,输出与诉讼相关的文档文件。
地址 日本东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