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作业车辆和作业车辆的控制方法
摘要 在作业车辆中,第一控制部识别工作装置的作业状态,并根据识别的作业状态设定节气门开度的上限,第二控制部基于由节气门开度设定部设定的节气门开度和由第一控制部设定的节气门开度中小的节气门开度控制发动机的输出。
申请公布号 CN102985306B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5.28
申请号 CN201280001340.5 申请日期 2012.05.11
申请人 株式会社小松制作所 发明人 白尾敦
分类号 B60W30/18(2012.01)I;F02D41/02(2006.01)I 主分类号 B60W30/18(2012.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代理人 岳雪兰
主权项 一种作业车辆,其特征在于,具有:发动机;节气门开度设定部,其设定所述发动机的节气门开度;第一液压泵,其被所述发动机驱动;行驶用液压马达,其被从所述第一液压泵排出的工作油驱动;第二液压泵,其被所述发动机驱动;工作装置,其包括铲斗和支撑所述铲斗的动臂,被从所述第二液压泵排出的工作油驱动;第一控制部,其识别所述工作装置的作业状态,并根据识别的所述作业状态设定所述节气门开度的上限;第二控制部,其基于由所述节气门开度设定部设定的节气门开度和由所述第一控制部设定的节气门开度中小的节气门开度来控制所述发动机的输出;所述第一控制部基于规定与车速对应的所述节气门开度的上限的节气门上限信息设定所述节气门开度的上限;所述节气门上限信息包括第一节气门上限信息、第二节气门上限信息和第三节气门上限信息,该第二节气门上限信息规定对应于所述车速比所述第一节气门上限信息低的所述节气门开度的上限,该第三节气门上限信息规定对应于所述车速比所述第二节气门上限信息低的所述节气门开度的上限;所述第一控制部在所述作业状态为挖掘作业且所述工作装置未被使用时,基于所述第三节气门上限信息设定所述节气门开度的上限;所述第一控制部在所述作业状态为所述挖掘作业且所述工作装置被使用时,基于所述第二节气门上限信息设定所述节气门开度的上限;所述第一控制部在所述作业状态为挖掘以外的作业且所述工作装置未被使用时,基于所述第二节气门上限信息设定所述节气门开度的上限;所述第一控制部在所述作业状态为所述挖掘以外的作业且所述工作装置被使用时,基于所述第一节气门上限信息设定所述节气门开度的上限;所述第一控制部即使判定为所述作业状态是所述挖掘作业,在所述动臂的长度方向的角度达到规定角度以上的铲起作业时,基于表示不降低所述节气门开度的上限的所述第一节气门上限信息设定所述节气门开度的上限,所述动臂的长度方向的角度被定义为越向上方值越变大。
地址 日本东京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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