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野生田螺的养殖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是一种野生田螺的养殖方法:1、引种野生田螺:把华中和华东地区野生田螺引种到华南地区养殖;2、驯养野生田螺度过驯养期:将引进的野生田螺放到有泉水流过的水田驯养或10-15天抽地下水或新鲜的河水进行换水一次,每3~5天投喂一次饲料,每次投饲量为体重的1%~3%,驯养2~4个月度过驯养期;3、放养大田养殖:把度过驯养期的野生田螺放养大田养殖。本发明解决了野生田螺引种驯养困难的问题,特别是引进华中和华东地区野生田螺到华南地区养殖的方法问题,为发展大面积养殖田螺提供了种螺来源。 |
申请公布号 |
CN103814851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05.28 |
申请号 |
CN201410083931.2 |
申请日期 |
2014.03.10 |
申请人 |
陈永林 |
发明人 |
陈永林 |
分类号 |
A01K61/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A01K61/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50 |
代理人 |
张锋 |
主权项 |
一种野生田螺的养殖方法,其特征在于将引进的野生田螺驯养后放养大田养殖,其步骤是:(1)引种;所述的引种是将北方的野生田螺引种到华南地区养殖;(2)驯养度过驯养期;所述的驯养度过驯养期是将引进的野生田螺放到有泉水流过的水田驯养,或10‑15天抽地下水或新鲜的河水进行换水一次,保持水质清洁,每3~5天投喂一次饲料,每次投饲量为体重的1%~3%,驯养2~4个月度过驯养期;(3)放养大田养殖。 |
地址 |
530300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横县百合镇马山东郭开发小区14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