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机动车船燃油废气和微细颗粒排放的智能监管系统和方法
摘要 本发明属于大气污染控制技术领域,并公开了机动车船燃油废气和微细颗粒排放的智能监管系统及方法。该系统包括:用于监测并发出所监管的机动车船的废气和微细颗粒排放信息、用于发出所监管的机动车船的ID地址序号的在线监测终端;用于初步判断所监管机动车船排放是否超标的区域性在线识别机构,以及用于对机动车船进行管控的上位机管理平台。本发明的系统使得所监管的机动车船、区域性在线识别机构和上位机管理平台形成相互关联的整体结构,确保有效、迅速的管控机动车船的废气和微细颗粒排放,从而将城市内机动车船对大气质量的综合影响控制在所需范围内。本发明的监管方法响应迅速、有效性和可靠度高,本发明的监管系统成本可控、便于推广施行。
申请公布号 CN102661881B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5.21
申请号 CN201210132864.X 申请日期 2012.04.28
申请人 深圳市兰德玛水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林万泉;章应霖
分类号 G01N1/24(2006.01)I;G01N15/00(2006.01)I;G01N15/06(2006.01)I;G01N33/00(2006.01)I 主分类号 G01N1/24(2006.01)I
代理机构 深圳市顺天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17 代理人 高占元
主权项 机动车船燃油废气和微细颗粒排放的智能监管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在线监测终端,设置在所监管的机动车船的燃油动力系统上,用于监测和发出所监管的机动车船的废气和微细颗粒信息、以及用于识别和发出所监管的机动车船的ID地址序号;区域性在线识别机构,其与所述在线监测终端连接,用于接收、存储和识别所述在线监测终端发出的废气和微细颗粒信息以及ID地址序号,并据此生成且发出机动车船的第一级状态信息;以及上位机管理平台,其与所述区域性在线识别机构连接,用于接收、存储和识别所述区域性在线识别机构发出的第一级状态信息,据此生成机动车船的第二级状态信息,并根据所述第二级状态信息对所述机动车船进行管控;所述区域性在线识别机构包括:第二北斗导航收发器,用于接收所述在线监测终端发出的废气和微细颗粒信息以及ID地址序号;服务器,用于根据所述ID地址序号对接收到的废气和微细颗粒信息进行分类识别,以得到并发出与所述ID地址序号对应的废气和微细颗粒信息;及数据库,所述数据库用于确定监测时间长度,所述数据库内存储有与所述ID地址序号和所述监测时间长度对应的第一级排放阈值信息,所述数据库用于比较所述监测时间长度内与ID地址序号对应的废气和微细颗粒信息和与ID地址序号对应的第一级排放阈值信息,以生成且发出所述机动车船的第一级状态信息;所述上位机管理平台用于确定监管时间长度,根据所述ID地址序号和所述监管时间长度确定第二级排放阈值信息,对所述第一级状态信息进行累加计算得到累加状态信息;对累加状态信息与所述第二级排放阈值信息进行比较,得到所述第二级状态信息;并根据所述第二级状态信息对所述机动车船进行管控;所述区域性在线识别机构根据所述ID地址序号判定机动车船是否属于其监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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