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烛台(2)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烛台(2);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摆放蜡烛;3.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图案,形状和色彩;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立体图;5.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均与主视图相同,省略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6.本外观设计请求保护色彩。
申请公布号 CN302827106S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5.21
申请号 CN201330548392.1 申请日期 2013.11.15
申请人 宿迁市华锐玻璃陶瓷有限公司 发明人 赵志刚
分类号 26-01 主分类号 26-01
代理机构 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 32207 代理人 汪旭东
主权项
地址 223800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埠子镇工业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