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中药组合物 |
摘要 |
本发明的公开了一种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中药组合物。精神分裂症在祖国的传统医学中属“癫病”和“狂病”范畴,病位在神机,与肝胆心脾有关,主要是由于气滞、痰结、血瘀等因素导致脏气不平、阴阳失调、神机逆乱而出现情志失调。本发明选择具有益气、活血、化痰、降火的中药狗尾巴参、刺老鸦、凌霄花、七里香、石蕊、树茭瓜、红辣树根、水葫芦,水煎成汤剂,经临床试验,总有效率93.33%,明显优于对照组,具有可比性(P>0.05)。 |
申请公布号 |
CN103784745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05.14 |
申请号 |
CN201410050559.5 |
申请日期 |
2014.02.08 |
申请人 |
马静 |
发明人 |
马静;陈洪才 |
分类号 |
A61K36/898(2006.01)I;A61P25/18(2006.01)I |
主分类号 |
A61K36/898(2006.01)I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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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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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一种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中药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该中药组合物由以下重量份的中药制成:狗尾巴参9‑15份、刺老鸦15‑30份、凌霄花3‑6份、七里香11‑17份、石蕊7‑13份、树茭瓜15‑28份、红辣树根6‑12份、水葫芦18‑32份。 |
地址 |
276000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健康路17号临沂市精神卫生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