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烛台(42)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烛台(42);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摆放蜡烛;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图案、形状和色彩;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为立体图;5.本外观设计仰视图无设计要点,省略仰视图;6.本外观设计请求保护色彩。
申请公布号 CN302816907S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5.07
申请号 CN201330548592.7 申请日期 2013.11.15
申请人 宿迁市华锐玻璃陶瓷有限公司 发明人 赵志刚
分类号 26-01 主分类号 26-01
代理机构 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 32207 代理人 汪旭东
主权项
地址 223800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埠子镇工业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