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汉语拼音六元数化编码 |
摘要 |
一种汉语拼音编码,“汉语拼音六元数化编码”属于中文信息应用领域。任选六个互不相同的事物或符号等为对象,依次数字化为1、2、3、4、5、6作“数字码元”,或数化的对象作“对象式数字码元”。用数学可重复排列法,任选两个码元并在一起编制一个“双码”,共编制36个双码,双码作声母和韵母的代码。码元为单码,任意5个单码作声调代码。有序排列的声母、韵母与有序排列的双码一一对应,编配一套数字或对象式数字声、韵母代码。单码1、2、3、4、5作调码。声码、韵码和调码拼在一起是数字或对象式数字汉语拼音音节的代码串。对象式数字码元,编制凸点数字(盲文)、手指数字等汉语拼音代码,和数字汉语拼音编码通用。 |
申请公布号 |
CN103777770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05.07 |
申请号 |
CN201210414748.7 |
申请日期 |
2012.10.26 |
申请人 |
陈秉桥 |
发明人 |
陈秉桥 |
分类号 |
G06F3/023(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6F3/023(2006.01)I |
代理机构 |
|
代理人 |
|
主权项 |
一种汉语拼音编码,其特征在于:任选六个互不相同的事物或符号等对象,按其排列顺序依次数字化为阿拉伯数字1、2、3、4、5、6作编码元素,是“数字码元”;对象数字化,用对象形式代表数字作编码元素,是“对象式数字码元”,用①②③④⑤⑥表示;用数学可重复排列方法,任选两个“数字码元”或“对象式数字码元”并在一起,编制一个“数字双码”或“对象式数字双码”,统称“双码,共编制36个双码”,有序排列为:数字双码:11 12 13 14 15 1621 22 23 24 25 2631 32 33 34 35 3641 42 43 44 45 4651 52 53 54 55 5661 62 63 64 65 66;对象式数字双码:①① ①② ①③ ①④ ①⑤ ①⑥②① ②② ②③ ②④ ②⑤ ②⑥③① ③② ③③ ③④ ③⑤ ③⑥④① ④② ④③ ④④ ④⑤ ⑥⑥⑤① ⑤② ⑤③ ⑤④ ⑤⑤ ⑤⑥⑥① ⑥② ⑥③ ⑥④ ⑥⑤ ⑥⑥采用声母、韵母代码相同,即“声、韵同码”方式,双码作声母和韵母的代码,即“声码、韵码”,每个双码可作任意声母和韵母的代码;字母v、w、y分别是a、o、e,u,i、ü开头的韵母自成音节时的零声母,按声母编码为“零声码”,拼音时不发声,占声码位置;数字码元或对象式数字码元为单码,任选其5个单码依次作阴平、阳平、上声、去声和轻声的数字代码或对象式数字代码,称作数字或对象式数字调码;数字或对象式数字声码、韵码相拼为汉语拼音不带声调音节的数字或对象式数字代码串,调码在声码前边,或在声码、韵码中间,或在韵码后边,相拼为数字或对象式数字汉语拼音带声调音节的代码串。 |
地址 |
300221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瑞江花园梅苑8号楼4门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