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玻璃熔融炉 |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包括通道形式的熔融池的玻璃熔融炉,原材料的进入在上游端部处进行,熔融玻璃在下游端部处被回收,所述玻璃熔融炉借助于燃烧器被加热,其中至少80%的燃烧能量通过氧气燃烧产生,从位于附近的生产设备或位于远距离的设备通过输气管连续地进行氧气供应,所述玻璃熔融炉的特征在于,所述玻璃熔融炉装设有用于储存氧气的部件,使得在连续氧气供应中断的情况下,能够保证所述玻璃熔融炉至少在温度保持模式下最少运行8小时。 | ||
申请公布号 | CN102056850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05.07 |
申请号 | CN200980120425.3 | 申请日期 | 2009.06.04 |
申请人 | 旭硝子欧洲玻璃公司 | 发明人 | J·贝昂;O·杜尚 |
分类号 | C03B5/235(2006.01)I | 主分类号 | C03B5/235(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刘敏 |
主权项 | 玻璃熔融炉,其包括通道形式的熔融池,原材料的引入在上游端部处进行,熔融玻璃在下游端部处被回收,所述玻璃熔融炉借助于氧气燃烧器被加热,其中至少80%的燃烧能量通过氧气燃烧产生,从位于附近的生产设备或位于远距离的设备通过输气管连续地进行前面通过与烟气进行热交换而被加热的氧气的供应,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熔融炉装设有用于储存氧气的部件,使得在连续的氧气供应中断的情况下,能够保证所述玻璃熔融炉至少在温度保持模式下最少运行8小时的时间;并且,在所述温度保持模式下由所述氧气燃烧器发出的功率最多等于正常运行的状态下由所述氧气燃烧器发出的功率的三分之一。 | ||
地址 | 比利时布鲁塞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