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在POS机上通过手机号识别消费电子凭证并核销的方法
摘要 本发明提出了一种在POS机上通过手机号识别消费电子凭证并核销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消费者设定交易安全密码;消费者购买消费电子凭证将手机号码与消费电子凭证的唯一标识码绑定并存储至消费者消费电子凭证数据库服务器;POS机将手机号、交易安全密码、消费金额、消费电子凭证唯一标识、POS机号、交易时间发送至消费电子凭证核销处理服务器;消费电子凭证核销处理服务器对消费者选择使用的消费电子凭证进行核销登记;消费电子凭证核销处理服务器根据消费金额、消费电子凭证的面值或者折扣计算消费者的应付金额反馈至POS机。本发明全部流程自动化处理,信息安全,交易方便。
申请公布号 CN103761646A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4.30
申请号 CN201410032203.9 申请日期 2014.01.23
申请人 上海动量惠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发明人 徐夏明
分类号 G06Q20/20(2012.01)I;G06Q20/40(2012.01)I 主分类号 G06Q20/20(2012.01)I
代理机构 北京联瑞联丰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11 代理人 曾少丽
主权项 一种在POS机上通过手机号识别消费电子凭证并核销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S1,消费者设定交易安全密码,将手机号码与交易安全密码绑定并存储至消费者认证数据库服务器;S2,消费者购买消费电子凭证将手机号码与消费电子凭证的唯一标识码绑定并存储至消费者消费电子凭证数据库服务器;S3,消费者在消费时将手机号码输入POS机,POS机将采集到的手机号码发送至消费者认证数据库服务器;S4,消费者认证数据库服务器通过对采集到的手机号码进行识别,判断是否为消费者认证数据库服务器中已存储的手机号码,如果是,至步骤S5;如果否,向POS机反馈错误信息提示;S5,消费者认证数据库服务器将通过认证的手机号码传送至消费电子凭证数据库服务器,消费电子凭证数据库服务器判断该手机号码是否绑定有未核销的消费电子凭证,如果是,至步骤S6;如果否,向POS机反馈无消费电子凭证信息提示;S6,消费者消费电子凭证数据库服务器将所有未核销的消费电子凭证反馈至POS机;S7,消费者选择要使用的消费电子凭证并输入交易安全密码,POS机将手机号、交易安全密码发送至消费者认证数据库服务器,消费者认证数据库服务器判断手机号是否与交易安全密码互相匹配,如果是,至步骤S8,如果否,反馈“密码错误”的信息至POS机;S8,POS机将手机号、交易安全密码、消费金额、消费电子凭证唯一标识、POS机号、交易时间发送至消费电子凭证核销处理服务器;消费电子凭证核销处理服务器对消费者选择使用的消费电子凭证进行核销登记;消费电子凭证核销处理服务器根据消费金额、消费电子凭证的面值或者折扣计算消费者的应付金额反馈至POS机。
地址 200050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268号201-L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