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猪头劈半机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牲畜屠宰设备,具体的说,涉及一种用于对猪头进行劈半加工的猪头劈半机,包括箱体、液压系统、劈切机构、操控机构和工作台,工作台安装于箱体的上端,工作台上设有猪头定位块;劈切机构设于工作台上端,包括立式劈刀和固定劈刀的横梁,劈刀下端开有圆弧形刀口。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立式劈刀下端开有圆弧形刀口,保证劈刀下行时,猪脑部位不会受到损害,确保猪脑成型完整,无须人工手持扶正,且结构简单、操作方便,节省劳动力,提高生产效率。 |
申请公布号 |
CN203563619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04.30 |
申请号 |
CN201320617250.0 |
申请日期 |
2013.09.30 |
申请人 |
青岛建华食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杨华建;秦和海;谭吉峰;苏艳平;赵德荣 |
分类号 |
A22B5/20(2006.01)I |
主分类号 |
A22B5/20(2006.01)I |
代理机构 |
青岛联信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37227 |
代理人 |
段秀瑛;王月玲 |
主权项 |
一种猪头劈半机,其特征在于:该劈半机包括箱体、液压系统、劈切机构、操控机构和工作台,工作台安装于箱体的上端,工作台上设有猪头定位块;劈切机构设于工作台上端,包括立式劈刀和固定劈刀的横梁,劈刀下端开有圆弧形刀口。 |
地址 |
266000 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营海办事处北辛庄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