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连续式碳化设备及其尾气处理装置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尾气处理装置,包括沿尾气输送方向依次设置并连通的冷凝排焦罐、装有碱性物质的酸雾净化塔、焚烧柜,冷凝排焦罐的上游连通有与碳化设备炉体相连通的排气支管,焚烧柜上设置有与外部环境相连通的排放口。工作过程中,由炉体内排出的尾气自排气支管通入尾气处理装置内,并依次通过冷凝排焦罐、酸雾净化塔和焚烧柜,依次对尾气中含有的焦油进行冷凝收集,对其中的酸类进行酸碱中和处理,对其中的一氧化碳进行焚烧处理以形成二氧化碳等无毒无害气体,最终将处理完成后的无毒无害气体自排放口排放至外部环境。该尾气处理装置的处理效率较高。本发明还公开了一种应用该尾气处理装置的连续式碳化设备。 |
申请公布号 |
CN103743252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04.23 |
申请号 |
CN201410015921.5 |
申请日期 |
2014.01.14 |
申请人 |
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戴煜;胡祥龙;蒋振宇 |
分类号 |
F27D17/00(2006.01)I;F23G7/06(2006.01)I |
主分类号 |
F27D17/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魏晓波 |
主权项 |
一种尾气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沿尾气输送方向依次设置并连通的冷凝排焦罐、装有碱性物质的酸雾净化塔、焚烧柜,所述冷凝排焦罐的上游连通有与碳化设备炉体相连通的排气支管,所述焚烧柜上设置有与外部环境相连通的排放口。 |
地址 |
410118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暮云镇工业园区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