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动力传递链以及动力传递装置
摘要 本发明提供动力传递链以及动力传递装置,通过对规定链节相互间的最大相对旋转角的锁定点进行改进,提高了链节的强度。将通过与销(14)以及中间构件(15)抵接而规定最大相对旋转角的锁定点设置在链节前侧柱部(31)的前面(RP1)以及链节后侧柱部(32)的后面(RP2)、处于链节中间柱部(33)的前面(RP3)以及后面(RP4)共4处。将由链节外形部(31、32)的锁定点(RP1、RP2)规定的允许最大相对旋转角设定为比由链节中间柱部(33)的锁定点(RP3、RP4)规定的允许最大相对旋转角小。
申请公布号 CN102483129B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4.23
申请号 CN201080039244.0 申请日期 2010.08.31
申请人 株式会社捷太格特 发明人 多田诚二;镰本繁夫
分类号 F16G5/18(2006.01)I;F16G13/04(2006.01)I;F16G13/06(2006.01)I 主分类号 F16G5/18(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代理人 王轶;李伟
主权项 一种动力传递链,该动力传递链具备:具有供销插入的前后插入部的多个链节;和以一链节的前插入部和另一链节的后插入部对应的方式将沿链宽度方向排列的链节相互连结起来的、前后排列的多个第1销以及多个第2销,该动力传递链通过第1销和第2销的相对滚动接触移动,能够使链节相互在长度方向弯曲,并且在各链节上设置有通过与所对应的第1销以及第2销抵接而规定链节相互间的最大相对旋转角的锁定点,其特征在于,在规定的链节中,在链节外形部的前面以及后面和处于前后插入部之间的链节中间柱部的前面以及后面共4处设置有锁定点,并将由链节外形部的锁定点规定的允许最大相对旋转角设定为比由链节中间柱部的锁定点规定的允许最大相对旋转角小。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