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包括用于在功能动作单元中产生电能的装置的家用电器
摘要 一种家用电器,包括具有至少一个可移动布置的构件的功能动作单元(3),并且还包括用于在单元(3)的位置处产生电能的装置(15)。用于产生电能的装置(15)相关于可移动布置的构件,并且适合于在产生电能的过程中利用这一构件的运动。在一个实际实施方式中,用于产生电能的装置(15)包括永久磁铁(16)和电线圈(18),其中磁铁(16)可以安装在可移动布置的构件上。通过在功能动作单元(3)内的位置处具有用于产生电能的装置(15),还可以在这一单元(3)内的位置处具有一个或多个电气组件。
申请公布号 CN102046339B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4.16
申请号 CN200980119509.5 申请日期 2009.05.20
申请人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G-j·达文科尔;M·J·范德梅尔;P·霍曼
分类号 B26B19/38(2006.01)I 主分类号 B26B19/38(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1256 代理人 吴立明
主权项 一种家用电器(1),其适合于执行剃须过程,即通过在靠近皮肤的位置处切断毛发而从皮肤去除毛发的过程,其包括手柄(2),所述手柄(2)预期于所述电器(1)的预定应用期间由使用者握住,并且其包括安装在手柄(2)上的功能动作单元(3),用于执行与所述电器(1)的预定功能直接相关的动作,其中至少一个适合切断毛发的可移动布置的构件(8、10、11a、12、13)位于功能动作单元(3)中,并且其中手柄(2)封装了用于向所述可移动布置的构件(8、10、11a、12、13)供能的装置(9),其特征在于,提供了用于在所述功能动作单元(3)的位置处产生电能的装置(15),其与所述可移动布置的构件(8、10、11a、12、13)相关,并且其适合于在产生电能的过程中利用所述可移动布置的构件(8、10、11a、12、13)的运动,其中至少一个电气组件位于所述功能动作单元(3)中,其中所述电气组件适合于为其操作而使用由所述装置(15)产生的电能。
地址 荷兰艾恩德霍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