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玻璃钢排烟内筒
摘要 本实用新型属于售货设备技术领域,公开了一种玻璃钢排烟内筒。构成该玻璃钢排烟内筒的主要技术方案:由玻璃钢烟囱管段和连接于之间的补偿器构成,该补偿器由设置于连接的上、下玻璃钢管段端部的插口和承口构成;其中插口由设置于上玻璃钢管段端部内壁上的内管段构成的双层筒管和设置于该管段外壁上的密封圈构成;承口由固定于下玻璃钢管段端部的外管壁高于内管壁的双壁圆筒构成。在上下玻璃钢烟囱管段连接构成烟囱时,构成上述承口的内管壁插入构成插口内管段形成的内层管筒中,并实现密封连接;设置于插口外壁上的密封圈插入承口的外管壁中,并实现密封连接。该一种玻璃钢排烟内筒具有耐腐蚀性强、结构简单、安装方便和使用寿命长的。
申请公布号 CN203549869U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4.16
申请号 CN201320718204.X 申请日期 2013.11.13
申请人 河北可耐特玻璃钢有限公司 发明人 郜东河;张智;樊登阔
分类号 F23J13/04(2006.01)I 主分类号 F23J13/04(2006.01)I
代理机构 衡水市盛博专利事务所 13119 代理人 马云海
主权项 一种玻璃钢排烟内筒,由上、下玻璃钢烟囱管段和连接于之间的补偿器构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补偿器由分别设置于连接的上、下玻璃钢管段端部的插口和承口构成;其中,所述的插口由设置于所述上玻璃钢管段端部内壁上的内管段构成的双层筒管和设置于该管段外壁上的密封圈构成;所述承口由固定于所述下玻璃钢管段端部的外管壁高于内管壁的双壁圆筒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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