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可用于水下工作的投影机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的可以置于水下工作的防水投影机,是将投影机全部封闭于由导热材料制成的防水箱体壳内,投影机内部设置液体冷却装置和半导体制冷装置,构成一个封闭式冷却系统,液体冷却装置和半导体制冷装置均与箱体壳连接。防水投影机采用密闭式的结构,由导热材料制成的封闭的防水箱体壳可以确保整个投影机严密不漏水,还具有防潮防尘的效果,且可以将箱体内的热量导出到箱体壳外。投影机内部设置的液体冷却装置和半导体制冷装置,构成一个封闭式冷却系统,从而解决了密闭式结构的散热冷却问题。这样的投影机彻底解决了已有技术存在的缺陷,完全可以用于水下工作,也完全适宜于在各种恶劣的环境中使用,比如潮湿封闭、粉尘多、温度高、散热不好的环境。 |
申请公布号 |
CN203535367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04.09 |
申请号 |
CN201320562367.3 |
申请日期 |
2013.09.11 |
申请人 |
吴佳明 |
发明人 |
吴佳明 |
分类号 |
G03B21/14(2006.01)I;G03B21/16(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3B21/14(2006.01)I |
代理机构 |
桂林市华杰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45112 |
代理人 |
巢雄辉 |
主权项 |
可用于水下工作的投影机,包括光源系统、冷却系统,其特征在于:投影机全部封闭于由导热材料制成的防水箱体壳内,投影机内部设置液体冷却装置和半导体制冷装置,构成一个封闭式冷却系统,液体冷却装置和半导体制冷装置均与箱体壳连接。 |
地址 |
541002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山南路68-76号鑫桂创业楼四楼(城市魅力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