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吸嘴和道路清洁车辆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吸嘴及具有该吸嘴的道路清洁车辆,其中,所述吸嘴包括吸嘴主体,所述吸嘴主体具有向下开放的抽吸腔及与所述抽吸腔连通且形成于所述吸嘴主体的顶部的抽吸口,并且,所述吸嘴主体的上还设置有补气口和补气通道,补气口通过补气通道与抽吸腔连通,并且补气通道位于抽吸腔的后方,通过在吸嘴主体的抽吸腔后部设置补气通道,使从补气口并经补气通道进入抽吸腔的气流可以对吸嘴抽吸腔的后部起到气流补偿作用,对欲从抽吸腔后方逃逸的垃圾颗粒增加阻碍作用,可减少垃圾颗粒从后方的泄漏量;另外,从补气通道进入的气体增加了对地面垃圾的反吹效果,可以将未被抽吸口吸收的垃圾颗粒向前方吹起,并重新被抽吸口吸收,提高了道路清洁车辆的高速清扫效率。 |
申请公布号 |
CN203530903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04.09 |
申请号 |
CN201320689058.2 |
申请日期 |
2013.11.04 |
申请人 |
长沙中联重科环卫机械有限公司;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徐浩;覃先云;甘新宇 |
分类号 |
E01H1/08(2006.01)I |
主分类号 |
E01H1/08(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润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李雪;李翔 |
主权项 |
一种吸嘴,包括吸嘴主体(1),所述吸嘴主体(1)具有向下开放的抽吸腔(11)及与所述抽吸腔(11)连通且形成于所述吸嘴主体(1)的顶部的抽吸口(13),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嘴主体(1)上还设置有补气口(14)和补气通道(15),所述补气口(14)通过所述补气通道(15)与所述抽吸腔(11)连通,并且所述补气通道(15)位于所述抽吸腔(11)的后方。 |
地址 |
410013 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开发区银盆南路3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