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兰炭生产含氨废水的处理方法及系统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兰炭生产含氨废水的处理方法及系统,属于煤化工技术领域,本发明将兰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氨废水先经过过滤处理,除去废水中的油污和残渣,然后通过管道将含氨废水输送至干馏炉的供气装置,含氨废水与空气混合雾化后被喷入干馏炉炉内,使含氨废水中的有害物质在干馏炉内被高温分解,水蒸气与干馏炉内的原料煤发生水煤气反应,将含氨废水完全处理,从而达到无害化处理。本发明相比于传统的生化法、焚烧法等传统处理工艺,该技术实施简单易行、操作简便,可以在不停产的状态下对已有的设备进行改造,切实有效的处理了含氨废水。
申请公布号 CN103693793A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4.02
申请号 CN201310675958.6 申请日期 2013.12.11
申请人 神木县三江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发明人 尚文智;王茂义;张水军;尚敏;方胜利;刘军利;刘蕾;李波;李振义
分类号 C02F9/10(2006.01)I 主分类号 C02F9/10(2006.01)I
代理机构 西安通大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61200 代理人 陆万寿
主权项 兰炭生产含氨废水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1)将原料煤加入干馏炉中,经过低温干馏处理,产生半焦、煤焦油、含氨废水及煤气;2)将含氨废水收集后进行过滤,得到除油除渣后的含氨废水;3)将除油除渣后的含氨废水通过炉前供水管道输送至干馏炉的供气装置中,除油除渣后的含氨废水与空气混合雾化后喷入干馏炉炉内;4)雾化处理后的氨水喷入干馏炉后,与工况同步调节,氨水中的氨被热分解,水蒸气与干馏炉内的原料煤发生水煤气反应,将含氨废水完全处理。
地址 719300 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中阳路北一巷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