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数字视频记录器合作和相似媒体段确定
摘要 在一个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用于使用数字视频记录器对媒体信息执行动作的方法。在一个实施例中,用户可以使用数字视频记录器来标记媒体中的媒体段。该媒体段的特性随后被确定。随后,可以确定第二媒体中的第二媒体段。例如,第二媒体段具有与第一媒体段类似的特性。在一个示例中,可以确定与被标记为第一媒体段的广告类似的广告。然后,可以对第二媒体段执行动作。例如,可以从第二媒体中删除第二媒体段。
申请公布号 CN101766024B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4.02
申请号 CN200880100566.4 申请日期 2008.07.21
申请人 思科技术公司 发明人 沐酷尔·珍;桑莫尔·沙法
分类号 H04N5/76(2006.01)I 主分类号 H04N5/76(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东方亿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58 代理人 李晓冬;南霆
主权项 一种用于处理媒体的方法,包括:基于用户对第一媒体部分的标记来确定该第一媒体部分的特性,其中,第一媒体部分的特性包括第一媒体部分的语音和/或视频签名;基于用户所标记的第一媒体部分的特性来在数字视频记录器上确定第二媒体部分,其中所述第二媒体部分与所述第一媒体部分具有相似的特性;基于规则确定删除还是跳过所述第二媒体部分;以及删除或跳过所述第二媒体部分,其中,删除或跳过所述第二媒体部分的处理包括:插入被配置为操纵包括所述第二媒体部分的媒体的逻辑;将所述逻辑与包括所述第二媒体部分的媒体相关联地存储;回放包括第二媒体部分的媒体;以及在回放期间执行所述逻辑来操纵所述媒体。
地址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