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确定林区地表可燃物负荷量的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确定林区地表可燃物负荷量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选取待测林区内预定面积的样地,并在此样地内随机选取多块样方;测量上述多块样方中的可燃物负荷量,并根据测量结果确定所述样方内的可燃物高度与可燃物负荷量的对应关系;设置带有竖直标杆的可燃物测量方盘尺,并依据前述可燃物高度与可燃物负荷量的对应关系在该可燃物测量方盘尺的标杆上标注各可燃物高度对应的可燃物负荷量数值;利用上述可燃物测量方盘尺的标杆比对待测林区内的可燃物实际高度,所述可燃物实际高度对应于可燃物测量方盘尺标杆上标注的可燃物负荷量数值即为当前待测林区地表可燃物的可燃物负荷量。 |
申请公布号 |
CN102353761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04.02 |
申请号 |
CN201110196005.2 |
申请日期 |
2011.07.13 |
申请人 |
东北林业大学;黑龙江省林业监测规划院 |
发明人 |
杨光;邸雪颖;孙建;国庆喜;孙龙 |
分类号 |
G01N33/24(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1N33/24(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远大卓悦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69 |
代理人 |
史霞 |
主权项 |
一种确定林区地表可燃物负荷量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步骤一,选取待测林区内预定面积的样地,并在此样地内随机选取多块样方;步骤二,测量上述多块样方中的可燃物负荷量,并根据测量结果确定所述样方内的可燃物高度与可燃物负荷量的对应关系;步骤三,设置带有竖直标杆的可燃物测量方盘尺,并依据前述可燃物高度与可燃物负荷量的对应关系在该可燃物测量方盘尺的标杆上标注各可燃物高度对应的可燃物负荷量数值;步骤四,利用上述可燃物测量方盘尺的标杆比对待测林区内的可燃物实际高度,所述可燃物实际高度对应于可燃物测量方盘尺标杆上标注的可燃物负荷量数值即为当前待测林区地表可燃物的可燃物负荷量。 |
地址 |
150040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