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动童车(2)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电动童车(2)。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儿童开的电动童车。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外观形状。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左视图。5.省略视图:仰视图无设计要点,省略仰视图。
申请公布号 CN302773259S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3.26
申请号 CN201330475018.3 申请日期 2013.10.08
申请人 平湖市贝思达童车厂 发明人 石四法
分类号 21-01 主分类号 21-01
代理机构 嘉兴君度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3240 代理人 沈志良
主权项
地址 314205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新仓镇童车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