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具有事故识别传感器的安全系统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机动车的安全系统,所述安全系统具有锁止件(10)、传感元件(31)和电子单元(20),所述锁止件能够进入至少两个状态,以便锁定和/或解锁机动车(1)的可运动部件(30),所述传感元件能够由使用者激活,以便影响锁止件(10)的状态,所述电子单元与锁止件(10)和传感元件(31)处于信号连接中。根据本发明规定,设置事故识别传感器(40),其工作方式是如此设计的,即,在事故情况下,事故识别传感器(40)禁止锁止件(10)的切换状态。 |
申请公布号 |
CN103670066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03.26 |
申请号 |
CN201310430523.5 |
申请日期 |
2013.09.18 |
申请人 |
霍弗·霍斯贝克及弗斯特两合公司 |
发明人 |
马丁·威特;安德烈亚斯·佩施 |
分类号 |
E05B81/54(2014.01)I;E05B47/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E05B81/54(2014.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余刚;李慧 |
主权项 |
机动车的安全系统,所述安全系统具有:锁止件(10),所述锁止件能够进入至少两个状态,以便锁定和/或解锁所述机动车(1)的可运动部件(30),传感元件(31),所述传感元件能够由使用者激活,以便影响所述锁止件(10)的状态,电子单元(20),所述电子单元与所述锁止件(10)和所述传感元件(31)处于信号连接中,其特征在于,设有事故识别传感器(40),其工作方式是如此设计的,即,在事故情况下,所述事故识别传感器(40)禁止所述锁止件(10)的状态切换。 |
地址 |
德国费尔伯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