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有事故识别传感器的安全系统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机动车的安全系统,所述安全系统具有锁止件(10)、传感元件(31)和电子单元(20),所述锁止件能够进入至少两个状态,以便锁定和/或解锁机动车(1)的可运动部件(30),所述传感元件能够由使用者激活,以便影响锁止件(10)的状态,所述电子单元与锁止件(10)和传感元件(31)处于信号连接中。根据本发明规定,设置事故识别传感器(40),其工作方式是如此设计的,即,在事故情况下,事故识别传感器(40)禁止锁止件(10)的切换状态。
申请公布号 CN103670066A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3.26
申请号 CN201310430523.5 申请日期 2013.09.18
申请人 霍弗·霍斯贝克及弗斯特两合公司 发明人 马丁·威特;安德烈亚斯·佩施
分类号 E05B81/54(2014.01)I;E05B47/00(2006.01)I 主分类号 E05B81/54(2014.01)I
代理机构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40 代理人 余刚;李慧
主权项 机动车的安全系统,所述安全系统具有:锁止件(10),所述锁止件能够进入至少两个状态,以便锁定和/或解锁所述机动车(1)的可运动部件(30),传感元件(31),所述传感元件能够由使用者激活,以便影响所述锁止件(10)的状态,电子单元(20),所述电子单元与所述锁止件(10)和所述传感元件(31)处于信号连接中,其特征在于,设有事故识别传感器(40),其工作方式是如此设计的,即,在事故情况下,所述事故识别传感器(40)禁止所述锁止件(10)的状态切换。
地址 德国费尔伯特